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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租用車輛須注意
可於網路線上預約/來電預約/親至門市預約(線上訂車可接受訂車人與用車人不同) ; 預約以繳付訂金即算預約成功,訂金為車輛總租金30%,若逢農曆春節為50%。尾款應於取車時全收付清(可現金&信用卡付款)
取消訂車,訂金將予保留三十日(自取消日起算),如超過三十日仍未使用,則視同放棄。
如超過預定時間1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轉租他人,如欲異動取車時間,優惠條件另議。
如預定車輛遭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。
預約訂車可安排免費市區(車站)短程接送(如有需求請與客服聯繫)。
(桃園/高雄)機場往返門市之接送,不另收取費用(須與門市人員確認)。
承租車輛因故取消用車時訂金退款比例:
於預約取車日前10日(含10日)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訂金100%
於預約取車日前4-9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訂金50%
於預約取車日前3日(含當日)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訂金0%(不可保留)
如遇可測知天災(例:颱風),訂金可全數歸還。
A地取車B地還車(甲租乙還)
費用依取還車地區,時間,車輛承租天數調整,預約或取車時,請先與人員確定取還車輛地點。
取車用車注意事項
取車時,請備妥有效證件及預約單,如證件不符規定或駕駛執照未滿一年者,本公司有出車決定權 (租金使用信用卡付費,無需外加手續費)。
租車一日以24小時計算,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逾時租金,每小時以日車款定價十分之一計;逾時六小時以一日計費。承租車輛提前24小時以上還車皆不退費。
租金不包括汽/柴油,請承租人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加 ; 單日行駛里程限400公里(可累計)。
用油規範:
1. 車輛使用之燃料需由使用者付費,還車時,油箱之油料請勿低於出車 時之油量,多出的燃料恕不另退還或退費。
還車時油量若低於出車時之油量,承租人須自行至加油站加油,或同意本公司收取短缺之油料油費外加 100 元服務費。
2. 承租人並應購用合法銷售之燃料,若因用油不當造成車輛故障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承租車輛不得有違法之情事;如酒駕、超載......等,以免喪失其保險權力。承租車輛請小心駕駛、停放。
為保障用車客戶權益 建議旅遊前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旅遊平安保險(外國人士請向所屬國家保險公司投保,請務必確認條款內是否保障”海外租車自駕旅遊”)
出車時請詳閱”租車合約書”之所載事項。出車時請詳閱”車容檢查表”之註記事項。點交車輛時,建議將車輛外觀內裝以拍照或錄影方式存檔於手機相機內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附註 : 租車期間內,所產生之違規,停車費,皆由承租人負擔,收到違規通知單,本公司將收取10%服務費(刷卡付款另需加刷卡手續費)。
車輛發生事故時
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或失竊時,請保持現場完整,並立即報警(110)處理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立即與本公司(04-25205556)聯絡,否則承租人須自行負責賠償責任,且無法享保險理賠保障。
附註:國際電話報警請撥112轉0轉110,聯絡本公司+886 4 25205556
承租車輛若須維修,以該車輛之原廠或本公司特約服務廠為唯一修理廠,以維持車輛之安全性。承租之車輛如有碰撞或遺失出險者依[交通部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]核定之定型化契約上記載之計算公式表計費。
還車及續(多)租注意事項
歸還車輛前需將油量補足至與出車相同油量後歸還。
高速公路電子收費(ETC)於還車時,網路連線查詢,實支實付(建議現金付款,信用卡支付須另外負擔手續費用)。
若車輛續(多)租車輛需於還車時間前6小時內致電通知,並於還車時間前繳清費用。
承租車輛,駕駛人有權維護車輛內觀整潔 ; 若導致車輛不易於清潔,本公司將另收取費用。
**前往機場之旅客請保留時間為登機櫃台關櫃前1.5-2小時前歸還車輛(假設關櫃時間為11:00,請於09:00前至門市辦理歸還車輛手續)**
租用車輛全險 (網頁報價僅包含汽車強制保險)
注意!
保險投保時間皆為整點起保,指定駕駛人,出車後不可臨時加保(需於出車前一日確定),續租車輛需於2小時前通知
詳細理賠狀況依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租賃合約書內容約定評定理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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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.上馬租賃提供專業機場接送,準時、安全、服務親切,為企業服務理念。
02.我們堅持安全為主,為每位乘客投保傷害意外保險,讓貴賓在接送過程有完善的保障。
03.請盡量於用車前24小時預訂,以利安排接送時間及車輛。
04.請詳閱租車注意事項,上述價格均未稅。
05.有任何疑問,歡迎留言或來電洽詢 +886 4 25205556
06.未告知事項請依簽署合約為主,本公司保有修改合約內容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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